
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,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近日,县人社局公布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,朱某某被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“黑名单”。
2021年1月25日,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,由白果镇朱某某开办的岳北盛达制衣厂,拖欠周某某、武某某等55名农民工工资16万余元。经调查,朱某某拖欠工资情况属实,县人社局按法定程序先后下达《限期改正指令书》《行政处理决定书》,责令朱某某将拖欠工资支付到位。朱某某未在规定期限改正违法行为,其行为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六条,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,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。根据人社部《拖欠农民工工资“黑名单”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县人社局于今年5月6日依法将朱某某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“黑名单”,朱某某将面临融资贷款、限制消费等方面的联合惩戒。
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,国务院公布的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须以此案为戒,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,规范用工行为,积极履行工资支付责任,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。 (通讯员:胡勇)
责编:徐梅芳
来源:衡山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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